中央空调机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网2012-08-03
截止日期:2012.08.24
招标代理: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吉林省 延吉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延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市疾控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YJZC2012-1005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
(4)同一品牌空调主机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报名。且,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5)供应商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须有生产企业设备授委托书。
(7)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0(含5000)万元以上。
(8)产品须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及节能产品证书,对所投设备具有设计制造、供应、服务和调试的资格和能力,并在延吉市长期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9) 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YJZC2012-10053
招标项目:市疾控中心中央空调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空调使用面积约2800平方米;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地址: 延吉市新建疾控中心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45天
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工程总造价50.72万元;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造价款的3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总造价款的60%,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总造价款的10%。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2年8月2日起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延吉市天池路延吉财政局5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2年8月24日09:00之前送达,同时应将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开标定于2012年8月24日09:00在延吉市天池路延吉财政局6楼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地址: 延吉市天池路延吉财政局5楼
邮编: 133000
联系人:刘利银
电话:0433-2266029
传真:0433-2266029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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