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综合大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网2012-06-21
加入日期:2012.06.19
截止日期:2012.06.25
招标业主:大悟县卫生局
招标代理: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湖北省 大悟县
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大悟县卫生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卫生综合大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大悟县卫生局;
二、招标项目:卫生综合大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项目编号:HBZSZB-2012-020
四、项目需求:中央空调一套(主机、辅助及配件等必须是同一品牌、同一生产厂家),以及本项目所需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安装、设备及附件、材料原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及保险费、设备及其水电气排风等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税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及因需施工总承包方配合费等(如有),除因招标人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外的完成本供货项目所需的可以预见及不可以预见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制冷设备维修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ISO9001:2000、OHSAS18001:2007、IS014001:2004等系列认证。
5、制造商三年内获得过“政府采购中央空调最佳节能奖”、“政府采购中央空调最佳环保奖”、“政府采购中央空调首选品牌奖”等相关认可奖项,至少2项。
6、所有模块单机具备节能认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上的产品;风冷模块机组60KW设备获得CRAA认证。
7、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产品生产标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制造商生产能力说明、实验室认可证书。
8、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连续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9、设备厂家至少提供3个百万以上项目合同。
10、供应商需为制造商认证经销商并且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
11.制造商及供应商提供的空调产品主机,末端风机盘管和风机温控器必须为同一品牌。
12.投标厂家必须在湖北有办事处或分公司及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供应商需为厂家认可的省级维修服务中心且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
1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14、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六、招标有关事项:
1、标书发售时间: 2012年6 月19 日至2012 年6 月25 日 每天8时30分至17时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证明;拟投标主要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专项授权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等(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标书发售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澳门路232号金冠大厦14楼14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本项目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 年7月10日 14 :00时整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5、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澳门路232号金冠大厦14楼1402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澳门路232号金冠大厦14楼1402室。
联 系 人:彭付江 宋敦琼
电 话:027-87320256 82867181
传 真:027-82866939
保证金交纳账户: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565157525691
行 号:84407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江岸支行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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