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水地源热泵等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获5000万补助
来源:暖通制冷空调在线2013-11-15
近日获悉,厦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资金补助将分为两阶段申请,第一批申报于
2012年,厦门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批准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厦门市建筑中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近期,市建设与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厦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示范项目和补助资金的管理。
据了解,本次申报所称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指在建筑中应用太阳能,利用海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地表水源热泵、地下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技术和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等进行供冷供热。专项资金补助将分为两阶段申请,示范项目的施工图及施工图审查报告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且完成系统主要设备采购后,可先申请补贴资金总额的50%,剩余50%补贴资金待项目验收评估通过后拨付。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申报项目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
同时,申报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此外,申报所须的详细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可见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制定、公布的《厦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据悉,第一批申报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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