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02-11

国家卫健委、住建部关于印发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导,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供参考。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全文
链接地址:http://www.nhc.gov.cn/guihuaxxs/gw1/202002/047500380e8a45ed9e1590eae6354e73.shtml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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