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标准 最大限度节能
来源:烟台日报20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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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烟台市住建局开发办工作人员介绍,今年3月份,山东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绿色建筑等11类示范项目给予省级财政补助。这个政策自今年起施行,有效期3年,3月份烟台市按照要求进行了申报,目前已评审结束,烟台市有5个项目获批绿色建筑示范,6个项目获批绿色施工示范,获省级奖补资金2500多万元。
同时,烟台出台了《烟台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要求政府投资的新建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芝罘区、莱山区8万平方米以上、其它县市区5万平方米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设计文件中编制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开发项目的绿色星级标准要符合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要求。从土地出让和规划设计两个源头抓起,确保绿色建筑工作从头抓好。
今年,烟台将深入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自今年起,全市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牢牢把住绿色发展导向,依托中德低碳生态示范城市、高新区和牟平区金山港区2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搞好项目引进,助推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等发展。
年内,烟台新建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1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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