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等20种商品不再执行停止减免税规定
来源:财政部官方网站2020-08-31

经国务院同意,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执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中关于20种商品“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

自公告之日起,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2020年8月5日
2020年8月5日

《暖通制冷空调》杂志(月刊)竭诚为您服务!(热线电话:010-63381153)

扫码关注暖通制冷空调杂志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微信号:hvrac200561)关注最新行业资讯!
版权说明:凡来源标注为“暖通制冷空调在线”的信息、论文、图片内容均为本网原创,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媒体、商业公司、网站、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其它形式侵犯本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