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2019-05-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
国家标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356-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3月13日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作为我国开展绿色校园评价工作的技术依据,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既有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绿色校园的评价工作。
 

       校园作为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载体,是社会培养未来接班人的摇篮,体现了城市时代的风貌,有着深远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国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教育统计数据,全国现有普通小学19.05万所、初中阶段学校5.24万所、普通高中学校2.49万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12万所、普通高等学校2 560所,全国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总量超过25.9亿m2,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约为2.90亿人,教职员工近2 143.24万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及住区人口增加,导致作为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校园产生新的刚性需求。目前校园数量多、人口稠密、校园建筑设施量大面广,能源消耗大,管理水平低,严重制约着低碳校园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2014年4月18日,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担任主编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绿色校园学组会同同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香港绿色建筑委员会、华东师大二附中、上海世界外国语学校、清华附中朝阳学校、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等20家单位,中国绿色校园学组组长、同济大学副校长吴志强教授担任主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清勤副院长担任副主编,开展国家标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工作。
 

       《标准》编制组于 2014—2016年间在不同的城市的中小学、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展开不同区域气候的绿色校园建设的调查及研究。针对校园整体评价特征、地域性气候特征、校园能源与资源消耗特征、室内外环境质量控制、运行与管理特征、水资源利用、碳排放和绿色教育、区域性创新与特色提升等几大方面,进行着重研究后形成的相关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文及评价方式进行多次修改。
 

       《标准》作为国家系列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中校园评价标准,认真总结我国不同地区绿色校园的实践案例和建设经验,并结合中国学校校园的空间和行为特点汲取了国外先进的绿色校园评价标准和经验,从绿色校园的维度出发,针对学校的不同类型分别设定评价内容及指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符合校园重在“园”而非“单体建筑”的特点,标准整体体系体例上合理,体现了中国校园的特征及要点,便于进一步绿色校园的实施和管理。《标准》经过几年来的多次会议及修订,于2016年3月完成全国征求意见,并在征求意见回馈的再次调整中,更进一步地完善优化标准内容,于2016年10月递交送审稿,在北京召开了《标准》送审稿审查会。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绿色校园的评价。依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中的定义,中小学校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学校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等,涵盖了高等教育的各个方面。为体现民主和公平性,不同类型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校园均可作为评价对象。
 

       本标准可用于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新建校区的规划评价,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既有校区的设计、建设和运营评价。通过综合考核评价学校在绿色校园建设、运行及社会服务过程中的举措及成效,促进绿色校园建设工作更加深入的开展和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引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
 

       《标准》的编制框架和主要内容与现有国家标准规范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契合学校自身特点,较强绿色理念的传播和应用,并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推广符合我国国情的适宜技术,在满足学校建筑功能需求和节能需求的同时,重点突出绿色人文教育的特殊性与适用性。《标准》分为中小学校评价体系、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两套评价体系。具体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中小学校,5、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6、特色与创新,7、条文说明。其中第4、5章评价标准体系内包含5类评价内容:规划与生态、能源与资源、环境与健康、运行与管理、教育与推广。
 

       绿色校园根据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项数,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星级越高,难度越大,三星级要求最高。
 

       绿色校园的评价应以单个校园或学校整体作为评价对象,以既有校园的实际运行情况为依据。对于处于规划设计阶段的校园,可根据本标准进行预评价,可依据本标准对校园的规划设计图纸进行预评价,重点在评价绿色校园方方面面采取的“绿色措施”的预期效果。考虑到我国校园建设的实际情况,量大面广的既有校园作为评价对象时,更偏重考虑“运行评价”,评价相关“绿色措施”所产生的实际效果。
 

       高校是我国公建节能和绿色建筑的重要领域。2008年,同济大学联合清华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等编制了《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与管理技术导则》,为我国绿色节能校园建设提出了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2009年,12所高校列入首批节约型校园示范名单。随后,《高等学校校园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管理技术导则》、《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等相继出台,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推进机制,全国有近300所高校列入国家节约型校园示范行列。随着高校节能意识的逐渐增强,校园建筑节能开始由节约型校园向绿色校园转型。
 

       《标准》依据我国学校自身特点进行编写,弥补了我国绿色校园评价领域的空白,注重对被动式、低成本、简单有效技术措施应用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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