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监管局深入推动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来源:暖通制冷空调在线2013-10-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液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通知》精神,推进全市液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为提升检查效果,提高检查效率。在检查开始前,各检查组执法人员统一学习了涉氨企业检查标准,将涉氨企业大致分为冷库、食品加工、金属热处理、电力、其他等五类,并按照企业类别分别制定了检查评分表。在检查中,各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重点部位、规章制度、操作记录、持证上岗等相关情况,详细询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对照检查表逐项打分,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拍照存档。同时,依据涉氨方面的安全常识制定了调查问卷,对检查企业负责人进行随机检测。截至目前,市安全监管局已检查涉氨企业172家,累计查出安全隐患1023项,下达执法文书153份,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20家,对19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取证,实施行政处罚企业6家,处罚金额26万元,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河北区天津市铁路冷冻厂的制冰车间、津南区友鹏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予以了关闭取缔。
从检查的情况看,涉氨企业主要存在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涉氨部位操作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基础设施薄弱,重点部位连锁报警装置未安装或安装不规范,电气线路不防爆,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安全监管局魏青松局长要求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完成对未检查企业的检查工作,对已经检查过的企业要及时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做到零容忍,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二是会同质监部门及区县安监部门,核实各区县涉氨企业底数,避免遗漏,做到对所有涉氨企业的全覆盖。三是对停产或变更使用氟利昂制冷的企业要实施跟踪监督检查,防止由于春节临近冷库使用处于高峰时期,导致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或重新使用液氨制冷,使隐患问题死灰复燃。四是建立涉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并实施对涉氨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五是按照涉氨企业特点,结合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对涉氨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整改效率。六是研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紧紧抓住涉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专家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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