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建筑获资金眷顾

来源:中国建设报2012-09-17

 

为调动地方积极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安排资金时,将优先向工作任务完成好、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推广比例高的地区倾斜。各省分配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统一公式计算。除上述条件和标准外,还将“考虑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情况好的省市”。继国家对绿色建筑进行资金补贴后,可再生能源建筑也获政策眷顾。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决定,通过调整资金分配方式,通过连片推广示范,进一步放大可再生能源建筑的政策效应。

补助金优先向示范区倾斜

据本刊了解,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政策实施以来,应用规模得到扩大,应用水平得到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下一步,两部门决定选择条件适宜的重点区域为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与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域发展规划、生态城或生态社区规划等国家战略政策相衔接,进行统筹安排。

具体做法是: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地方签订共建协议,明确推广任务、目标、实施方案、保障措施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计划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补助资金将优先向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倾斜,由两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省一级地方政府。

为更好地调动地方积极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安排资金时,将优先向工作任务完成好、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推广比例高的地区倾斜。各省分配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统一的公式计算。有消息说,除了上述条件和标准外,还将“考虑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情况好的省市”。

此外,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有以下四个依据:一是省级推广补助总资金量,依据年初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预算安排扣减当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及集中连片推广财政补助资金量后计算确定;二是各省工作进展,依据示范市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档、经实地核查及专项检查等程序核定的上一年度实际工作量确定;三是各省核定任务量及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推广量,依据各省申报推广面积,结合地方资源状况、技术标准、能力建设等方面情况,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核确定;四是各省财政安排资金量,依据地方实际出台的资金支持政策确定,分配因素及权重将根据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等情况适时调整。

资金分配接受社会监督

对2012年省级推广补助资金的分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根据各省2012年上报的太阳能建筑应用推广方案及提出示范申请但此次未列入示范的市县推广应用方案、各省示范工作进展情况等因素,将资金分配至省市,重点向已提出示范申请、方案完备的市县倾斜。从2013年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上述因素分配补助资金。据了解“各省资金分配方案将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人士表示,各省市要进一步摸清本地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状况及建筑应用潜力,对经过实践证明已经成熟、效果良好的应用技术、产品、工艺,要抓紧制定标准、规范。特别要加大对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等成熟技术的推广力度,凡全年日照时数大于2200小时的地区,都应在2014年前出台措施,在具备条件的民用建筑上进行强制推广。

据悉,在上述政策框架内,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优先支持太阳能光热应用等成熟技术的推广,使财政补助资金向农村地区、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倾斜,同时支持有关地方推广太阳能海水淡化技术。

农村优先推广太阳能

专家认为,目前太阳能光热应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太阳能浴室工程。主要以村为单位,建设公共太阳能浴室,解决农村特别是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洗浴难的问题;二是保障性住房太阳能推广工程,为居民提供生活热水;三是农村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工程,各省要统筹考虑本地区气候特点、居民生活习惯、农居建筑形式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动式太阳能技术,并统一进行设计、施工;四是阳光学校、阳光医院工程。主要是在寄宿制中小学、卫生院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包括建设太阳能浴室及集中太阳能热水系统,解决教室、病房的采暖问题等。

另据了解,两部委要求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加快工作进度,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持续推向深入。



扫码关注暖通制冷空调杂志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微信号:hvrac200561)关注最新行业资讯!
分享到:
版权说明:凡来源标注为“暖通制冷空调在线”的信息、论文、图片内容均为本网原创,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媒体、商业公司、网站、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其它形式侵犯本网权利
相关文章

  •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中心(英文译名:China Association of Plant Engineering & Prefabricated Building Industry Development Center;缩写:CNPBC;简称:中设协装配中心 或 中设协装配式建筑产业中心)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