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15年底公共建筑将全部符合“绿色”标准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2013-10-22
为推进建筑节能步伐,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连续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市工作方案》。到2015年底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力争超过100项,新增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创建建筑节能市任务基本完成。
为尽快完成建筑节能市创建,自
石家庄市将逐步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进行评价标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设计阶段)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运营阶段),由低至高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及由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率先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并逐步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进行评价标识。
全市还将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到2015年底,石家庄市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50%以上,县级市和县城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25%以上。
开展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到201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达到25%,三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绿色建筑总量比例达到10%。到2015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22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力争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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