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提出修订节能条例
来源:未知2012-04-01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atural Resources Canada,NRCan )已发布公告提出修订加拿大的能效条例,针对进口的或用于国内租售的大型空调器、热泵和冷凝机组(大型空调)执行更加严格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适用范围为:1)冷量在19~70 kW(65 000~240 000 Btu/h)的工厂组装式工商用单元式空调器、热泵和空调冷凝机组;2)建议将冷量在240 000~760 000 Btu/h之间的,和大于760 000 Btu/h的大型空调纳入该条例的产品目录。该条例还采用了新的部分负荷能效,其衡量标准是综合能效比(Integrated Energy Efficiency Ratio,IEER),对于大型空调和热泵,IEER可以作为衡量其IPLV的唯一标准。新的条例实行后,所有产品均须粘贴能耗认证标志,该认证标志由认证机构通过对该产品能耗审核后颁发,而这些认证机构必须得到加拿大标准理事会的授权。NRCan提议,2010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设备必须符合规定的效率水平和规范要求。与此同时,HRAI对NRCan提议的修正条例表示担忧,主要源于2点:1)该修正条例与美国要求的制冷能力限值及能效认证标志不太一致;2)现有法规的执行对整个行业拥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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