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基本形成
来源:广东建设报2020-11-13
“十三五”以来,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从无到有,全省累计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超过7500万平方米,累计竣工装配式建筑约2000万平方米,全省装配式建筑总量不断提高。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的方式建造的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对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环节污染、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展装配式建筑要因地制宜,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培育市场主体和产业队伍,推动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
广东省将发展装配式建筑列入《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将全省分为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分类推进,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目标任务,并对装配式建筑在规划、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将推广装配式建筑列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作为建筑业振兴发展行动的重要内容,出台《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1+N”政策制度体系。
各地市因地制宜完善配套政策,全省18个地级以上市出台了本地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10个地级以上市出台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专项规划,部分城市出台了本地区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督、面积奖励、招投标等政策措施,在土地招拍挂环节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
广东不断健全技术标准和定额,建立一批具有广东本地特色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如国家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关装配式建筑企业研制形成万科“5+2装配式建造技术”、中建科技“REMPC体系”、容联科技“PI体系”,碧桂园“SSGF建造体系”等。发布实施《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10项技术标准,出台《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保障性住房、人才房》系列图集,初步建立涵盖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评价全过程的技术标准体系。
据了解,全省已认定1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1个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2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1个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66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省共有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配件企业53家,生产线233条,设计产能约537.02万吨;装配式钢结构构件企业18家,生产线67条,设计产能约236.8万吨,初步形成规模化的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产业集群,产业链条基本形成。
为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广东将装配式建筑纳入高校建筑类专业课程,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同时指导行业协会举办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装配式建筑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
广东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有机衔接,支持“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等7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与广州市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共建装配式绿色建筑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通过校企合作,实现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国内率先创设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截至2019年底累计评选职称技术人员1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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